陈独秀(1879年10月9日—1942年5月27日),谱名庆同,字仲甫,号实庵,1914年始用笔名独秀,安徽怀宁人,中国近现代思想家、政治家、革命家。1915年,创办《新青年》杂志,是新文化运动的精神领袖和五四运动的总司令。1920年起,成为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及早期主要领导人,但于1927年因中国国民党清党,中共遭到重大打击,被共产国际认为负领导责任而被迫辞职,1929年因中东路事件中反对当时中共提出的“武装保卫苏联”的口号,反对斯大林和向忠发将中共变成傀儡党和卖国党,并以托洛茨基主义立场批评中共,被斯大林、向忠发把持的中共开除党籍。后成为中国托洛茨基主义的早期领袖之一,对斯大林主义进行批判,1931年建立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1932年被国民政府判处“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罪。1937年因抗日战争爆发提前出狱,后脱离托派组织,并开始反思苏联模式的缺陷,进一步批判斯大林的极权主义,1942年在四川江津去世。2019年,中共发表《纪念陈独秀诞辰一百四十周年》的文章,在主标题上删除过去的“之一”表述,明确其为新文化运动的精神领袖、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主要传播者、中共主要创始人、中共早期主要领导人。 陈独秀一生经历复杂,对其评价亦随时间变化。关于新文化运动,他自称“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毛泽东称他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关于大革命失败,当今中共不再认为陈独秀应该负主要责任,总结失败原因有三:一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联合力量暂时比革命阵营的力量要强大得多,并且有更多的政治经验;二是兄弟党派背信弃义地对中共及其领导的工农群众发动突然袭击;三是陈独秀等人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近年来有学者认为陈独秀不应为中共所谓“机会主义”的问题负责。1932年国民政府判处他犯“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罪。1940年代,胡适称他为“终身的反对派”,“从苦痛的经验中悟得近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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